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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LJXW.COM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廉江新闻网 温鹏 李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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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三年,家人仍不肯将其火化为安的“硬骨头”执行案件,近日在廉江市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塘蓬法庭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引发的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摩托相撞造成一人死亡, 被告拒不赔偿 2005年2月4日,塘蓬镇林某起驾驶冯某成所有的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刘某和(死者)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刘某和经送医院抢救治疗8天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和、林某起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因林某起是未成年人,死者刘某和的家属将其父母林某桥、吴某珍以及车主冯某成告上塘蓬法庭,要求赔偿。法庭审理后判决林某桥、吴某珍赔偿死者刘某和家属70528.03元,肇事车主冯某成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林某桥、吴某珍、冯某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黄某英、刘某浩、钟某英、刘某伟遂向塘蓬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举家外逃,受害者人死三年仍未火化 法庭受理后,被执行人闻讯即举家外出逃避,下落不明,也没有留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因为这件事,刘家从抢救治疗到打完官司,已欠下几万元的巨债,由于没有得到分文赔偿款,根本无法处理后事,刘某和尸骨依然留在医院太平间,一拖就是三年。期间,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冯某成(肇事车主)完全有赔偿能力但拒绝赔偿并离家外出逃避,从而产生对冯家不满,并逐渐演变成了仇恨,导致刘家人每逢节日都提刀上门寻找冯某成偿命,扬言要炸掉房屋,并要将死者的尸骨拖到冯家摆放,执行法官闻讯多次赶到制止,才一次次避免流血事件的发生。 2007年底,死者刘某和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刘某浩通过网络向湛江市长信箱留言,反映其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已经三年,判决未能执行,得不到分文赔偿,父亲遗体一直停留在医院未能处理。该信引起了廉江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即要求塘蓬法庭要想方设法执行,妥善化解矛盾。 法庭全力化解,案件完满执结 为尽快解决该案,使死者能尽快火化为安,消除双方当事人日益恶化的矛盾,新任庭长王灼诗带领办案人员到申请人家中,做好申请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同时多次深入双方家庭及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当得知冯某成有一位大哥冯某某在东莞经商,经济较为宽裕后,办案人员当即通过电话与冯某某取得联系,并趁其清明节回家时上门沟通,冯某某最后同意代为支付2万元赔偿款。 经法庭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相关医院也答应减免死者刘某和遗体三年来发生的保管费用。申请人领到2万元赔偿款后即将刘某和的遗体进行火化处理。随后,市人民法院新任院长钟广指示承办人员要趁热打铁,寻找另一方被执行人林某桥、吴某珍夫妇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当离家三年多的被执行人吴某珍出现在家中时,被闻讯赶到的法官逮个正着,在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果断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迫于法律的威严,吴某珍拘留期满后主动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称因赔偿能力有限,恳求与申请人和解。最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林某桥、吴某珍夫妇赔偿申请人22000元。拖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最终完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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