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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2008-2009年城乡居民医保申办工作的通知
WWW.LJXW.COM     2008年9月12日   来源: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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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居民户:
   根据廉江市人民政府廉府[2008]57号和廉府办[2008]57号文件精神,我市全面开展2008-200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
   二、参保的好处
   一是“政府出大钱,个人出小钱”。各级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每人补助标准不低于90元;个人缴费分两个档次:1档每人每年20元,2档每人每年50元,任选1个档次缴费,两年内保持不变。年度住院医疗费累计可报销1档5万元,2档8万元。二是看病住院有保障。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的70%用于社区(镇、村)门诊,由参保人在指定的社区门诊进行消费。参保人患病住院时,报销比例最高70%。三是特殊困难人员参保个人不缴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四是看病较方便。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住院时,医疗消费符合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除交纳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部分以外,其余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持票报销。五是无门槛参保。参保人不受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的限制,高龄和患病的居民都可以参保。
   三、申报登记的时间
   城镇居民户从现在起至10月31日止,申报办理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的医保;农村居民户从10月起至12月底止,申报办理2009年度的医保。
   四、需要办理的手续
   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申报登记;缴交现金或到当地银行办理个人结算帐户委托划缴都可以。城镇居民凭户口簿和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也可到户口所在居委会申报登记),填写《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由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中报送市社保部门办理录入手续。农村居民从10月至12月底到所在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机构申报办理明年的参保手续。
    廉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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